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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房子判给女方,会被拍卖吗?女方还要还房贷吗?

    听说离婚后房子判给女方,但男方还在还贷款。这种情况房子会被法院拍卖吗?女方需要继续承担房贷责任吗?求专业人士解答具体法律规定!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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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1864316152

    发布于2025-04-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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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606015598 丨Lv 1
    房产归属和房贷偿还需要分开来看。离婚时房子判给女方意味着产权归女方所有,但房贷是否要由女方继续偿还需看具体情况。如果房产证和贷款合同上只有女方名字,房贷自然由她承担。若男方名字也在贷款合同上,即便产权归女方,银行仍有权要求男方偿还贷款,女方可与男方协商内部补偿问题。房子是否会进入拍卖程序取决于女方能否继续正常还贷。只要女方按时足额偿还月供,银行无权拍卖房产。如果女方长期拖欠房贷,银行在多次催收无果后,确实可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拍卖房产。建议女方评估自身还款能力,若确有困难可考虑与银行协商调整还款方案,或通过出售房产等方式主动处置。对于共同贷款的情况,即便离婚协议约定由女方还款,若女方违约,银行仍可能追究男方连带责任。这种情况下,男方偿还后可根据离婚协议向女方追偿。在产权过户时,建议一并办理贷款人变更手续,把男方从贷款合同中解除,避免后续纠纷。- AI整理生成 -
    +1 2025-04-0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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