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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是中山市户口的,请问低保人名下有房子,如果现在将房产过户了,还能不能继续享有低保资格

    房产 过户 房子 户口 举报

    提问者:ask7598905263

    发布于2025-03-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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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101044569 丨Lv 1
    具体操作:从法律角度,针对低保户过户房产后能否继续享受低保的问题,不同情况下的处理方式如下:1. 若过户后家庭财产总价值仍符合低保标准,且家庭人均收入未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直接向民政部门提供证明材料,申请继续享受低保。2. 若过户所得资金使得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认为有特殊情况或合理理由,可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诉,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申请重新审核低保资格。3. 若认为民政部门在处理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或侵害了自身权益,可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或行政复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整个过程中,建议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和文件,以备不时之需。
    +1 2025-03-2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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