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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387001470 丨Lv 2
    关于宅基地拆迁补偿款在离婚时的分配问题,需要结合宅基地性质、产权归属和共同生活情况综合判断。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仅享有使用权。若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补偿款原则上归使用权人所有,但需考虑另一方对房屋建造或修缮的贡献。 如果拆迁补偿包含房屋价值部分,而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另一方有出资建造,这部分补偿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均分。对于安置补偿、搬迁费等基于实际居住权益的补偿,若夫妻共同居住生活,通常也需合理分配。 实际操作中,建议先厘清拆迁补偿的具体构成,如土地补偿、房屋补偿、安置费用等。双方可通过协商达成一致,若协商不成,可根据相关规定,向法院主张权益。需注意,部分地区对宅基地拆迁有特殊政策,必要时可咨询当地拆迁部门了解细则。- AI整理生成 -
    +1 2025-03-2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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