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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对方不配合办房产证该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对方不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可以先尝试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协助义务,必要时可申请强制执行。记得保留好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作为凭证。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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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2821229210

    发布于2025-03-2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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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171537816 丨Lv 2
    离婚后房产证办理遇到对方不配合的情况,需要根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来处理。如果离婚时已明确约定房产归属,可直接携带相关文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单方办理。登记机构核实材料后会通知对方配合,若对方仍不配合,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但未明确分割,需先通过诉讼确认产权比例。胜诉后凭生效判决办理过户,无需对方到场。办理时需准备身份证、离婚证明、产权证明等材料,部分地区可能要求公告程序。 房产过户涉及税费,需按离婚析产标准缴纳契税、印花税等。若原按揭未结清,需先还清贷款或与银行协商变更借款人。实际操作中各地政策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登记部门。 对于故意拖延的情况,法律规定了救济途径。及时采取行动可避免对方转移财产或设置其他障碍。处理过程中保留好沟通记录,必要时作为证据补充提交。- AI整理生成 -
    +1 2025-03-2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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