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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281742442 丨Lv 2
    农村宅基地的性质比较特殊,其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户仅拥有使用权。离婚时宅基地本身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直接分割,但地上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可以依法处理。如果房屋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建造或翻建的,原则上双方有权协商分割房屋权益。协商不成的,可考虑房屋实际使用情况、出资贡献等因素进行分配。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使用权人与房屋所有权人应当一致,因此分得房屋的一方通常需要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若双方均不符合条件,可能需要通过折价补偿等方式解决。对于婚前建造的房屋,原则上归原建造方所有,但婚后共同还贷或修缮增值部分可予以补偿。具体处理时还需结合地方政策和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AI整理生成 -
    +1 2025-03-27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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