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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租保租房咨询

    我现在作为共同申请人与父母住公共租赁房,公共租赁房的主申请人是我父亲。如果我想已个人名义承租保租房,是需要提前在承租人信息删除我的信息后去申请保租房,还是政策上允许我申请到保租房后再退出公共租赁房的共同申请人?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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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225425765

    发布于2025-03-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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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74167071 丨Lv 2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根据《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外。正在租住公租房的,属于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因此不符合申请保租房的条件。搬离公租房后,符合保租房申请条件的,可按配租通告的要求,提交认租申请。
    +1 2025-03-2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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