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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2025.3.16发布的公积金新规后,能否把现有已贷公积金用户纳入新规范畴

    贵委于2025年3月16日发布的《贷款补充规定》与《利息补贴通知》(以下简称“新政”),通过提高贷款额度、降低首付比例、优化多子女家庭支持等举措,充分体现了政府支持职工住房需求、促进社会公平的决心,获得市民广泛赞誉。然而,新政未将已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存量用户纳入调整范围,导致部分群体面临政策红利缺失的困境。为此,特提出以下建议,恳请将存量公积金贷款用户同步纳入政策覆盖范畴。 存量房已贷公积金用户面临困难及问题: 1)2020-2022年这批购房者,买在了高位,单价已过高,是现有房价1.6-1.8倍; 2)存量房商业贷也比新房高30个基点 3)现在市场行情及就业压力及收入不及前期;生活压力颇大; 综上,存量房且已贷公积金贷款的用户承受着更大的压力和负担。建议加快将此批人群纳入新规范畴,从而减轻高位购入者的压力。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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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6406072302

    发布于2025-03-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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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428176139 丨Lv 2
    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二)项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需符合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和共同申请人家庭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的条件。综上,目前如在家庭已在本市发生公积金贷款且未还清的情况下,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或就同一笔公积金贷款调整额度。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1 2025-03-20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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