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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配偶是组合贷主贷人,本人公积金提取受限制吗?

    配偶是组合贷款的主贷人,所有月供均是她本人的账户自动扣款。请问一下我公积金提取有限制吗?如何办理?谢谢 北京市

    公积金 组合贷款 公积金提取 贷款 举报

    提问者:ask4258241006

    发布于2025-03-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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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288565318 丨Lv 0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按月还贷期间,每个提取人可申请提取一次账户余额,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公积金账户余额在偿还公积金贷款后还有剩余的,可办理商业贷款部分的按月还贷,每月自动转入提取人本人银行帐户,提取人自行偿还商业贷款。转账额度不超过该套住房商贷部分的月还款额,每月仅划扣一次。已办理商业贷款按月还贷提取的应及时留意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若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取消商业贷款按月还贷提取或补充公积金账户余额,以保证账户余额足够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注:1.办理了公积金按月还贷,以按月还贷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月还贷期间,可提取额度不划分比例,公积金贷款部分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顺序划扣。第一顺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月还款额,差额部分从第二顺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扣划,如此类推。第一顺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足额还款的,不再扣划其他顺序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如两人均办理了商贷按月还贷,按照主借款人、第二顺序人的顺序转账,如主借款人公积金账户已足额转出商贷月还款额的,不再从第二顺序人公积金账户划转,如主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不足划转商贷月还款额,则差额部分从第二顺序人公积金账户划转。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 2025-03-1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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