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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异地买房提取的问题

    我的公积金是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我在广西桂林市买房,房子的贷款人是我的的女朋友,我是共有产权人,如果我用按月提取的方式提取,需要提供什么资料?我在小程序上试了一下,有一个地方不明白是什么?就是提取单编号是什么,是需要去什么地方申请吗? 北京市

    共有产权人 公积金 房子 住房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3193867746

    发布于2025-03-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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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531708823 丨Lv 2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异地购房不可办理按月还贷提取。我市缴存人或配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均可办理购房提取:1.在广州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2.在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省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3.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东省其他城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只要符合上述购房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职工购房,产权人及配偶均可申请提取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每3个月可以申请提取一次。如您女朋友在本市未使用过该套房屋办理过提取,则新增时,在“该套房屋是否发生提取”选项时选择“否”。如您女朋友在本市已使用过该套房屋办理过提取,则新增时,在“该套房屋是否发生提取”选项时选择“是”,录入女朋友开设的提取单编号。所需材料、提取额度及频次可查阅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非按月还贷),链接如下:操作指引链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 2025-03-1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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