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条件的疑问

    尊敬的领导您好! 深圳近期又推出了一种新的保租房,受到普通民众的热烈欢迎,和以往推出的公租房都是一项民生政策,感谢政府以民出发,为民所想!同为保障型租赁住房,公租房因为推出的时间久和严格的面积规定,有很多很多的公租房家庭因为家庭人口的增加,很多家庭因为生育了一孩 二孩 只能无奈继续三口之家 四口之家挤在三十几平的一房里生活(如果有老人那就更加拥挤了),这部分家庭急切需要更换更大面积的住房生活,但是公租房停了置换政策,虽可以重新申请公租房(但实际操作不行:无法选择已租公租房再重新轮候这一选项),即使重新轮候面对轮候库的大军,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真的可以重新置换,恳请政府能否允许在租公租房家庭(特别那些4人家庭仍租住一房的)也能根据自身的需求申请保租房呢?二者同为保障型租赁租房,实行内部互通,实现更加人性化的需求!有需求的公租房家庭申请到保租房后退出原有房源,这样更加灵活化人性化,谢谢! 北京市

    房源 举报

    提问者:ask8864728291

    发布于2024-12-18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9661765381 丨Lv 1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您好!根据《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外。正在租住公租房的家庭,属于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因此不符合申请保租房的条件。《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承租期间,因申请人家庭人口数增加需要提高配租面积标准的,可以再次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1 2024-12-20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