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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6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提到:居民家庭在购房所在区内无住房的,新购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按首套住房认定。在购房所在区内符合“租一买一”“卖一买一”条件的,新购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按核减后的名下住房套数认定。咨询以上内容里指的“所在区”具体是按什么划分的?比如家庭在花都区有住房,如果想在天河区购买住房,此前无公积金贷款,想使用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按首套房认定? 北京市

    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房 首套房 公积金贷款 举报

    提问者:ask5852197937

    发布于2024-11-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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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242913340 丨Lv 1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按广州市行政辖区划分,购房人家庭在购房所在区内无住房,在其他区有住房,按首套房认定,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根据购房人家庭名下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购房人家庭在购房所在区内无住房的,新购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按首套住房认定;在购房所在区内符合“租一买一”“卖一买一”条件的,新购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按核减后的名下住房套数认定。备注:1.不动产登记机关出具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中,所有未注销的住房,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宅基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住房等查房产情况显示用途是“居住用房”或“住宅”的均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范围。2.购房人不属于同一个家庭的,住房套数按购房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住房套数多的一方的套数计算。更多贷款信息详请可查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普通公积金贷款),链接如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 2024-11-27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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