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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中关于第五点的解释

    11月26日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第五点:“居民家庭在购房所在区内无住房的,新购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按首套住房认定。在购房所在区内符合“租一买一”“卖一买一”条件的,新购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按核减后的名下住房套数认定”。这其中“在购房所在区内”如何理解?比如我在南沙区现有一套住房,现在想在荔湾区再买一套,是否可以按首套住房认定? 北京市

    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房 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2552504116

    发布于2024-11-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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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954727549 丨Lv 1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按广州市行政辖区划分,家庭在购房所在区内无住房的,在其他区有住房,新购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按首套住房认定。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 2024-11-27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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