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贷款办理
  • 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

    您好,我是深户,在深圳缴纳的公积金。配偶非深户,她在东莞缴纳的公积金。本人作为申请人,她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一起申请首套公积金贷款么? 北京市

    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 贷款 举报

    提问者:ask1245742437

    发布于2024-11-21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3306900963 丨Lv 2
    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在异地就业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户籍职工(本市购买首套住房的)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应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如申请人或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为灵活就业人员,则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应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十二个月(含)以上,并且累计缴存时间不少于三十六个月(含)〕,且申请时个人公积金账户应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详细内容,您可通过“深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szzfgjj12329)查阅了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1 2024-11-25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