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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1994年办理了宅基地使用权证,拆迁后,已经分家分户近40年的其他姊妹要来继承
我在1994年办理了宅基地使用权证,拆迁后,已经分家分户近40年的其他姊妹要来继承,理由是宅基地使用证上是父亲的名字,我和父母一直在一起生活,并在同一户口本上,根据宅基地使用权的一户一宅的规定,户中成员,都具有使用权,父母死后,我顺延成户主,此户未消亡,不涉及继承问题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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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9225892998
发布于2024-10-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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