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介绍一下我家里的情况,我家姊妹三人,两男一女,我有一个姐姐,一个弟弟我和我弟弟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分别给他们分多少?
您好!先介绍一下我家里的情况,我家姊妹三人,两男一女,我有一个姐姐,一个弟弟,我是老二。我妈是2003年去世了,那年我27岁,我弟弟17岁,我姐早已岀嫁,我爸当年又找了一个女人结婚了。我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外面打工,我爸和后妈一直与弟弟生活。去年我们农村老家拆迁,我和弟弟各有一院宅基地,我爸和后妈与我弟弟一直在我弟弟的宅基地的房屋里生活,并且在同一个户口本上,我宅基地上的房屋一直空置。我宅基地上的房子有一层平房是当初我妈和我爸一起修建的,后来我又岀资在我的宅基地上加盖了四层,并岀资给我弟弟也建了两层楼房。去年村里拆迁,给了宅基地上房屋的补偿款,我爸和后妈要我和我弟弟把拆迁补偿款总额的三分之一分给他们俩,请问这个要求合理吗?我和我弟弟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分别给他们分多少?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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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1706326316
发布于2024-10-09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