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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户提前结束租约,政府修路影响营业,谁来承担损失?

    我出租加油站,政府修路导致租户营业受影响,租户提前结束租约,剩余几个月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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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7344881772

    发布于2024-09-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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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519691870 丨Lv 1
    租户提前结束租约,政府修路影响营业,谁来承担损失? 出租方和租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由租赁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来确定的。一般情况下,如果政府修路导致租赁房屋无法正常使用,租户可以提出终止租赁合同的要求。此时,出租方应当承担由政府修路导致的租户提前结束租约所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减免、搬迁费用等。但是具体责任的划分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来确定。在此过程中,双方应保持沟通,协商解决,避免因此引发纠纷。- AI整理生成 -
    +1 2024-09-2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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