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我是租到娄底冷江电信局门面,我交了押金房屋租金三个月,合同到了,他们要收回去装修费用可补偿吗?$https://m.fang.com/ask/ask_51825920.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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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租到娄底冷江电信局门面,我交了押金房屋租金三个月,合同到了,他们要收回去装修费用可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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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548218350
发布于2024-09-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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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2837229267
丨Lv 2
可以在经过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承租人装修补偿。比如:承租人需征得出租人同意才可装修房屋。租赁期限届满后,出租人可以视情形给予适当补偿。但是如果承租人装修过程中因个人原因导致房屋受损,出租人给予补偿,且承租人承担维修义务。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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