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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方签的名字为房东,而实际签约与联系人为房东的儿子,现产生纠纷,该如何起诉

    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是两年,第二年的租金待定。房屋已使用一年,因第二年房租问题与对方未达成协议,终止了租赁,并已搬出。但对方不愿退还押金,准备起诉对方,而合同中出租方签的名字为房东,实际签字人与联系人为房东的儿子,这种情况下如何写起诉书,该起诉房东还是房东之子?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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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boising

    发布于2012-07-3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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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李超961058718 丨Lv 4
    你去问问做房屋保洁的吧,他们有招
    +11 2014-11-02 举报
  • 依恋有梦 丨Lv 0
    法律上应该是认同的,只要能证明他们知道或默认他们的儿子的行为,如果他们提出不知道,首先应起诉他们的儿子诈骗,然后再寻求法律帮助。
    +11 2012-07-31 举报
  • netscan 丨Lv 4
    起诉对象应列租赁房屋的产权人。如果产权人是父亲,则将父亲列为被告;如果产权人是儿子,应列儿子为被告。总之,应将租赁房屋的产权人列为被告。
    +1 2012-07-3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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