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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按月还贷提取问题咨询

    本人妻子名下在江门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贷款的形式购买了一套自住房(首套),请问本人在广州缴纳的公积金是否可以申请按月还贷提取? 北京市

    自住房 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 组合贷款 举报

    提问者:ask4413826647

    发布于2024-08-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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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602779150 丨Lv 1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异地购房没有按月还贷提取业务。我市缴存人或配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均可办理购房提取:1.在广州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2.在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省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3.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东省其他城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只要符合上述购房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职工购房,产权人及配偶均可以非按月还贷方式申请提取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提取额度及频次可查阅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非按月还贷),链接如下:操作指引链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 2024-08-2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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