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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组合贷款(公积金+商贷)情况下,公积金提取咨询

    背景:本人使用组合贷款(公积金+商贷)购置住房,目前已开通按月还贷功能。由于贷款较少,每月公积金缴纳额大于月供(公积金+商贷)数目,但每月能提取的金额等于月供(也就是说多余的部分公积金无法提取)。目前已申请商贷缩短按揭期数,商贷月供数目随之增加。两个问题1、商贷变更后,更新后月供是否能够自动同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月还贷自动提取金额是否按新的贷款月供(公积金+商贷)计算。(公积金账户余额>月供,即自动提取月供数目,公积金<月供,则全部提取)如不能自动同步,是否需要个人提出申请,如何申请?2、在公积金贷款存续期,所谓“使用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人均应办理按月还贷”,是否专指公积金贷款,对于存在商贷部分可选择非按月还贷,即3个月提取一次。取消商贷按月还贷,是否在提取业务-提取申请内,点击“取消按月还商贷”即可。从取消之日起,多久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用于还商贷(即时可取,还是要隔三个月),是否需要提交额外的材料? 北京市

    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房 提取公积金 取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5262778760

    发布于2024-08-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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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302758893 丨Lv 1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系统计算的月还款金额为平均值,月还款金额确认后无法修改,如需变更,请携带身份证件及最近一次商贷还款记录凭证、《提取变更申请表》(1份)预约到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才可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账户余额;若已办理商贷按月还贷且仍未结清的,可选择继续以按月还贷方式提取,直至累计提取金额达到可提取总额。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 2024-08-1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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