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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母给的拆迁房,安置协议登记了产权人是我,没有产权证,现在离婚,补赠予协议有效吗

    父母给的拆迁房,安置协议登记了产权人是我,没有产权证,现在离婚,补赠予协议有效吗 北京市

    产权人 房屋赠与 产权证 产权 举报

    提问者:ask2258175138

    发布于2024-08-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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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3129711707 丨Lv 1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律师的解答非常详细,相信你已经对此问题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 如果你还想再参考其他律师的看法,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1 2024-08-17 举报
  • ask9516431651 丨Lv 2
    根据相关规定,产权证是房屋所有权的法定证明,具有重要法律效力。在您父母给予的拆迁房屋中,安置协议登记的产权人是您,但目前没有产权证。如果您现在离婚,补充赠与协议是否有效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首先,安置协议登记的产权人是您,因此您在法律上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其次,补充赠与协议需要遵循法定程序,包括书面形式、公证等。最后,补充赠与协议的有效性还需考虑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情况、法院判决等因素。综合来看,补充赠与协议的有效性需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审慎评估,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意见。
    +1 2024-08-17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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