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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提取困难

    你好,在读书时期,家里人用本人名义买房,如今购房发票已经超2年,自开始工作未曾提取公积金,请问如何在近期提取公积金,目前公积金不够买新房。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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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7225205425

    发布于2024-08-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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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周万国 丨Lv 3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以按揭购房的条件申请提取的,需在贷款放款后、结清前提出申请。以非按揭购买一手楼的,在支付最后一笔房款之日起两年内申请;以非按揭购买二手楼(或拍卖房)的,自取得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的,则不能再以该套房屋申请提取。缴存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在缴存人或配偶户籍所在省购买自住住房;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东省内购买自住住房的。(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在缴存人或配偶户籍所在省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东省内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配偶或双方父母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四)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五)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六)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七)离休、退休的。(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九)出境定居的。(十)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十一)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规定的其他情形。有以上第(一)至(四)款情形的,缴存人及配偶均可以申请提取。1-4项为部分提取,5-10项为销户提取,请选择符合上述情形的提取条件,提取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详见提取相关指南,链接:温馨提示:缴存人办理购房提取、租房提取(无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建修房提取、加装电梯提取、销户提取等业务,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自助录入信息并拍照上传资料提交发起申请。线上提取操作详见: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 2024-08-02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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