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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房贷不还能不能起诉对方?

    离婚后,按揭的房子写两个人名字,离婚协议规定房子归女儿所有,房贷责任一人一半,对方不还房贷,是否可以提起诉讼?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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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3539239721

    发布于2024-07-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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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607372173 丨Lv 2
    离婚后,如果一方不再继续偿还共同名下的房贷,对于另一方来说,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责任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谁还款,都有权享有该房产的权益。离婚后,如果其中一方不再承担房贷责任,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续承担相应的房贷还款责任。在处理这类纠纷时,法院会根据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贡献、经济能力等因素,来判断对方是否应该继续承担房贷还款责任。因此,离婚后一方不还房贷是可以被起诉的,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裁决。另外,建议离婚前双方尽量协商好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债务承担责任,以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矛盾和纠纷。- AI整理生成 -
    +1 2024-07-1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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