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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后的公积金提取问题

    您好,还麻烦您帮忙回复一下问题 1、【背景】:我于2023年10月全商贷购置了一套二手房,并于2024年5月底完成商转公手续办理,使用夫妻二人公积金额度申请贷款,房产权人以及贷款人均为本人 2、【需求】:想要将我公积金账户中所有余额提取出来,并按月由公积金账户进行还贷 3、【问题】: (1)按照目前规定,我的需求是否可以满足?是否有具体标准或者限制? (2)如果可以满足,那要办理哪两种手续?不知在小程序中选择哪两种手续。 (3)两种手续办理的先后顺序是什么? 十分感谢?? 北京市

    房产权人 公积金账户 公积金 二手房 举报

    提问者:ask630576083

    发布于2024-06-2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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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yanjiu5 丨Lv 2
    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发生购买住房(含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消费情形,职工在购房消费行为发生后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房产证登记日期为准)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符合业务受理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购房提取。同一套住房只能办理一次购房提取。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并以该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家庭成员购买的深圳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的,可以签订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进行按月提取或办理一年一次还贷提取。夫妻双方用同一笔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一年一次还贷提取时,须双方同时办理,此业务可代办。职工可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业务办理”在线申请办理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纯公贷、部分商业住房贷款)。关于提取业务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等详情,您可以通过“深圳公积金”(微信号:szzfgjj12329)查阅了解,办理符合自身情形的提取业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1 2024-07-0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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