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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购房协议书的问题

    我与2012年4月13日同开发商签订了,上面记载着房产的地址和楼盘号还有面积、两万元的定金(已交)、 房屋的总价和缴款方式,当时签的是一次性付款(他们说实在拿不出可以更改),与4月19日支付了剩余的首付款,最后是一个声明,包括认购人在签订本人购书时,已充分了解本项目及拟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业主临时公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等相关文件内容,并予以接受(这几份合同当时其实都没看)。之后,我在交首付款之前,跟售楼处的沟通了,换了套同一栋楼中的另一个楼层的房子,定金的收款收据上写的是当时签协议时的房号,但首付款收据上写的换过的房号。 现在的问题是因为开发商新开盘的楼,户型和价位都比这个好,我想跟他们换一栋楼,但是不好沟通。我想问的是这份房产认购书具有购房合同的法律效力吗,从法律角度可以换吗,从哪个角度可以做通他们的工作。另外的是,如果实在不行的话,我退房的话,定金肯定收不回来了,他们还扣房款吗,谢谢。 北京市

    房价 购房 物业 定金 举报

    提问者:gracie.l

    发布于2013-08-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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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周钦 置业顾问
    都不要,人要有多方面才行,看到某人做么事。
    +1 2014-08-30 举报
  • rencuizhen 丨Lv 0
    你这个问题开发商不存在违规问题,只是你自己想换房而已,那开放商后开盘的房子肯定好,那价钱也高,你只能换同等价值的商品了,很麻烦。
    +1 2013-08-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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