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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次公积金贷款

    您好!女方和男方都是广州户口,准备买婚房。男方之前已经使用过一次公积金买房,现在因为置换需要,把房子卖掉了,公积金贷款部分已还清。女方公积金贷款没有用过。现在未婚二人准备共同贷款公积金买婚房,仍然属于首套房。请问:1.未婚情况下,鉴于男方已经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现在二人共同贷款公积金的贷款利率是多少?2.如果上述情况视作二次公积金贷款,对于首付比例有没有作要求?谢谢! 北京市

    婚房 户口 房子 公积金买房 举报

    提问者:ask3832184437

    发布于2024-05-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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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824556509 丨Lv 2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最低首付比例按如下规定执行,如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的,以最新政策为准:(1)对购买我市首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2)对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或住房贷款记录已结清,且在我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3)对有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我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如下:一、首套房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利率2.6%,二套房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利率3.025%;二、首套房五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3.1%,二套房五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3.575%。公积金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利率实行一年一定。贷款根据贷款合同确定的期限,按起息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期限在1年以内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按相应档次法定贷款利率计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 2024-05-0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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