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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没结婚前买的店铺和房产如何分割?

    我退伍后和未婚妻在一起打工,18年开店,岳母资助10万。结婚后,我名下有一套房首付20万是父母付的,还有70万存款。现在要离婚,如何分割这些财产?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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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2881108709

    发布于2024-04-1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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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123573118 丨Lv 1
    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后,对于离婚前单方面购买的店铺和房产,一般情况下属于个人财产。如果这些店铺和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个人名义购买,并且没有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通常被认定为个人财产。在离婚时,这部分财产一般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不需要进行分割。而对于首付款,如果是离婚前已经支付的,且能够提供清晰的支付记录和证明,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首付款通常不需要进行分割,归属于支付首付款的一方个人所有。但如果首付款是在婚后支付,并且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可能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割处理。总的来说,离婚后对于离婚前个人购买的店铺和房产以及首付款的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最好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以便获得针对性的建议和帮助。- AI整理生成 -
    +1 2024-04-12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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