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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补缴住房公积金

    有二个问题需请教: 1.我是2024/04/18 满50岁退休,我在退休后办理补缴住房公积金来的及吗?因现在很难预约上。 2.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开具系统显示只能从2019年1月开始,可以吗? 3.我在同一天追缴二家公司的社保能操作吗,其中一家是从2006/07开始追缴可以吗? 感谢支持! 北京市

    个人所得税 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1485712192

    发布于2024-03-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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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海河-渤海 丨Lv 0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您有权对单位为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如您认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您缴存住房公积金,您可以直接向单位反映,也可以向公积金中心反映。如您所在区域无预约号,可预约其他区域申请办理。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具体地址,您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查阅了解。被投诉单位工作期间的工资发放证明材料,如:银行工资流水(需加盖有银行印章)或工资表或工资单(需加盖有单位印章);记录个人社会保险费用缴交情况的《深圳市社会保险历年参保缴费明细表(个人)》;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其他记录工资发放情况的证明。请您将现有的全部材料递交到公积金中心,由柜台现场审核确认。有关社保问题,请咨询相关主管部门。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1 2024-03-07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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