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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贷款问题咨询

    我之前的单位职工普通公积金账户已封存多年(累计缴存时间有48个月),现已经开通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个人缴存账户。我连续交满一年后,如果我要以共同申请人身份(配偶是主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话,我的缴存时间是否满足了累计缴存时间不少于三十六个月(含)这个条件?还有就是如果满足条件的话,我以共同申请人贷款的额度是按灵活就业个人账户余额计算还是将之前封存的单位职工普通公积金账户余额跟后面灵活就业个人账户余额合并计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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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267018032

    发布于2024-02-2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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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395692022 丨Lv 2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申请人/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的共同申请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需满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十二个月(含)以上,并且累计缴存时间不少于三十六个月(含),且申请时深圳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账户应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本市范围外缴存时间可以合并计算)。申请时深圳个人灵活缴存账户和深圳个人普通缴存账户的缴存金额和缴存时间自动合并计算。公积金贷款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及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网点等详细内容,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查阅了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10 2024-02-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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