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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母赠予的房产没有公证,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结婚后,父母将房产赠予给我,并签订了赠与协议,但没有进行公证。这套房产是否属于我和我的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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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9130651916

    发布于2024-02-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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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890937716 丨Lv 2
    父母赠予的房产没有公证,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而对于父母赠予的房产,如果没有公证,其性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如果该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予的,且没有公证,那么根据相关规定,该房产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一般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是否进行了公证。其次,如果该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之前赠予的,且没有公证,那么该房产一般被视为婚前财产。根据相关规定,婚前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之前双方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前已经赠予的财产。婚前财产在离婚时一般归属于原始取得人,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双方对房产进行了共同还贷、共同维修或共同购置家居用品等共同财产维护行为,可能会对房产的归属产生影响。在解决财产归属问题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实际贡献和公平原则进行判断。综上所述,父母赠予的房产没有公证,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予的,一般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之前赠予的,一般被视为婚前财产。在处理财产归属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AI整理生成 -
    +1 2024-02-02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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