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贷款办理
  • 离婚协议书上写的房贷共同承担,房子还没卖出去,有一个女儿给女方了,男女双方协议离婚了,咨询您个事情?

    您好,咨询您个事情,男女双方协议离婚了,有一个女儿给女方了,房子还没卖出去,离婚协议书上写的房贷共同承担,女方现在又不愿意还房贷现在怎么走流程? 北京市

    房贷 房子

    提问者:ask5037954401

    发布于2024-01-04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6332321238 丨Lv 1
    根据你的描述,离婚协议书上写明了房贷共同承担,同时房子还没有卖出去,且女方已经得到了一个女儿。你咨询的问题是关于房贷和房子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协议书上约定的房贷共同承担意味着离婚后双方仍需共同承担房贷的还款责任。即使其中一方已经得到了房子,仍然需要按照协议继续履行还款义务。这就意味着,即使房子还没有卖出去,双方仍需要按照约定进行还款。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其中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还款责任,对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关于房子的处置问题,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根据离婚协议书的约定来确定。一般来说,双方可以协商决定将房子出售,并根据协议约定分配销售所得。如果协议中没有明确规定,双方也可以协商其他方式来解决房子的归属问题。总之,根据你的描述,离婚协议书上约定了房贷共同承担,房子还没有卖出去,女方已经得到了一个女儿。在离婚后,双方需要按照协议继续履行房贷还款责任。关于房子的处置问题,可以根据协议约定或者协商其他方式来解决。如果有具体的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10 2024-01-05 北京市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