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离婚时,婚后按揭的房子究竟怎么分?需要做房产公证吗?离婚后房产公证做完有可能反悔吗?$https://m.fang.com/ask/ask_51261621.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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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婚后按揭的房子究竟怎么分?需要做房产公证吗?离婚后房产公证做完有可能反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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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6899938306
发布于2023-11-13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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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4926653350
丨Lv 1
根据上述内容,离婚时婚后按揭的房子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分割: 1. 如果房产是在子女婚前购买的,并登记在其子女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必须进行分割。 2. 如果房产是在子女婚后全款购买,且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的,房子也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实质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个人赠与。 3. 结婚后,男女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无论是登记在夫妻一人还是二人的名下,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算作是夫妻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的份额按份共有,离婚时可以按各自拥有的份额进行分割。 4. 一方父母不论是在子女婚前还是婚后购买的房产,如果登记了两个人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一人一半地分割。 5. 如果房贷还没有还清,那么夫妻双方应平均分割房屋净值,同时对于尚未还完的贷款也应该对半承担。房屋净价值=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未还款本金。同时,一方能分到的房产金额=50%房屋净价值-50%未还贷部分的金额 =50%(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未还款本金-未还贷部分的金额)。 关于是否需要做房产公证和离婚后房产公证做完是否反悔的问题,根据上述内容,已经对离婚时婚后按揭房子的分割方式进行了明确规定,因此不需要再做房产公证。同时,离婚后房产公证做完后一般不能反悔。如果一方反悔,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AI整理生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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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932071912
丨Lv 1
答案:离婚时,婚后按揭的房子的分割取决于房产的买卖形式以及以登记在了哪一方的名下:如果房产是在子女婚前购买的,并登记在一人名下的,则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如果在子女婚后以全款购买,登记在一人名下的,则属于父母对子女的个人赠与;如果结婚后双方父母共同购买,登记在一人或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的份额按份共有;一方父母不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购买的房产,如果登记了两个人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一人一半分割。是否需要做房产公证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在离婚时,一般情况下需要做房产公证,以明确双方对房产的拥有权,以及房产的分割方式,以保证双方的权益不受损害。做完房产公证后,一般来讲是不可能反悔的,除非出现以下情况:1、双方发生了重大变更;2、双方发生了重大误解;3、双方发生了重大违约行为。- AI整理生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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