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离婚后,做完房产公证能否反悔,婚后按揭的房子怎么分?$https://m.fang.com/ask/ask_51258633.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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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做完房产公证能否反悔,婚后按揭的房子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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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2504700119
发布于2023-11-10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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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舞运动
丨Lv 0
离婚后,做完房产公证一般不能反悔。因为房产公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旦签字盖章,就具有法律约束力,不能随意反悔。 对于婚后按揭的房子,其分割方式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如果房产是在子女婚前购买的,并登记在其子女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必须进行分割。如果房产是在子女婚后全款购买,且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的,房子也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实质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个人赠与。如果夫妻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无论是登记在夫妻一人还是二人的名下,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算作是夫妻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的份额按份共有,离婚时可以按各自拥有的份额进行分割。如果房贷还没有还清,那么夫妻双方应平均分割房屋净值,同时对于尚未还完的贷款也应该对半承担。如果房贷还没有还清,那么夫妻双方应平均分割房屋净值,同时对于尚未还完的贷款也应该对半承担。房屋净价值=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未还款本金。同时,一方能分到的房产金额=50%房屋净价值-50%未还贷部分的金额 =50%(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未还款本金-未还贷部分的金额)。- AI整理生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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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892691582
丨Lv 1
答:离婚后,做完房产公证不能反悔,要按照公证书中规定的方式完成房产分割。婚后按揭的房子需要根据房产的购买时间和登记情况来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产是在子女结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子女一人名下的,那么该房产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必进行分割;如果房产是在子女结婚后全款购买,且登记在其子女一人名下的,那么房子也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实质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个人赠与。结婚后,男女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无论是登记在夫妻一人还是夫妻二人名下,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算作是夫妻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的份额按份共有,离婚时可以按各自拥有的份额进行分割。一方父母不论是在子女婚前还是婚后购买的房产,如果登记了两个人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一人一半地分割。如果房贷还没有还清,那么夫妻双方应平均分割房屋净值,同时对于尚未还完的贷款也应该对半承担。- AI整理生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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