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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档退休人员门诊报销比例

    本人为退休人员一档,已办异地备案,2023年10月14日在昆明社康门诊看病,消费65.45元,其中统筹支付49.74元(报销比例75%),个账支付12.44元,现金支付3.27元(占比5%)。疑问如下: 1,按政策本人为退休人员,可报销比例应为75%十5%,但5%未报销,要求用现金支付。 2,为何本人个账有余额,却要额外用现金支付?且该笔费用正好占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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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269770407

    发布于2023-10-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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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346884477 丨Lv 1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您好,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8号)规定,参保人按照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可以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并按照下列规定享受待遇:(一)参保人已按国家、广东省及本市规定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或者市外转诊手续的,在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执行市内就医支付比例;(二)参保人在异地急诊抢救的,在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按照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90%支付;(三)其他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在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按照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80%支付,其中在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按照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90%支付。同时,工作人员已告知咨询人已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直接结算的,结算待遇执行就医地目录。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3-10-1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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