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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899335866 丨Lv 2
    一、一般条件1、拆迁补偿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置拆迁条例》《产权法》《住房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市政策执行。2、拆迁地的所有权归安置户所有,安置户的安置房屋以及其余建筑物拆迁补偿由政府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3、拆迁地的建筑及其他设备设施拆迁补偿标准以实际价值为准,以公允价值处理。4、拆迁搬迁拆除板房等建筑物,由拆迁地的安置户自行拆除或委托其他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完成。二、板房拆迁补偿标准1、建筑物拆迁补偿由拆迁搬迁单位按照实际价值标准支付,其中板房拆迁补偿标准为:(1)板房外部墙体拆迁补偿标准为每块10元;(2)板房内部墙体拆迁补偿标准为每平方米2元;(3)板房屋顶拆迁补偿标准为每平方米4元;(4)板房地面拆迁补偿标准为每平方米2元;(5)板房门窗拆迁补偿标准为每扇门窗100元;2、拆迁后搬迁的板房等建筑物应由乙方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建筑物拆除,拆除完成后,责任人需提交拆除现场图片、拆除后物料出场图片等拆除资料作为验收凭据。3、板房拆除后,乙方须提供拆除报告及拆除现场照片,以及完成板房拆除后的留痕迹处理照片。
    +1 2023-10-17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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