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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关于申请个人破产的相关事宜。

    本人大学毕业后一直在深圳工作生活,深圳户口,职业为国企职工,截至2022年9月缴满4年深圳社保。22年本人通过中介在深圳各大银行贷款共计260万元。由于本人掌控能力较差,导致投资失败,现负债近250万元。本人名下几乎没有财产,农村家庭出身。根本无力偿还。导致想逃离深圳这座城市。22年9月本人向总公司申请外驻工作,导致本人深圳社保断缴,缴纳了近一年的贵州社保。后在网上看到相关信息,深圳居民可以申请个人破产。如果本人未到外省上班,符合要求,现在不知是否符合办理条件?如不符合,假如本人回到深圳原公司上班,从新缴纳满3年社保,能否办理个人破产,望答复。 此致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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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6834344203

    发布于2023-09-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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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stores 丨Lv 4
    给你看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二条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法庭《关于加强个人破产申请与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第三条,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或者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个人破产;申请人提出个人破产申请前,应当经过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组织的面谈辅导,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若您满足《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规定的个人破产申请条件,可致电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0755-82018201)预约申请前辅导服务,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将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1 2023-09-1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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