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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157758595 丨Lv 1
    的共同居住人,一般是指共同在某处居住、共同负责管理房屋、居住者之间有一定的支付义务(如家庭成员,业主、合租人)的居民。关于共同居住人的认定,一般是按照拆迁补偿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拆迁补偿实施细则》:“补偿对象的共同居住人,指共同在一处居住,对房屋有一定的管理义务,且存在着一定的支付义务的居民。”因此,关于认定共同居住人,综合具体情况,应当先考虑共同居住人是否存在家庭关系,如果存在家庭关系,则应当认定为共同居住人;如果不存在家庭关系,则需要考虑共同居住人是否具有共同管理房屋的义务,是否存在一定的支付义务。只要满足上述三个条件之一,即可认定为共同居住人。
    +1 2023-09-2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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