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请问法院三次流拍,房子都没卖出去,会怎么处理房子,我的朋友靠法院把房子卖了,才能还钱给我

    房子 举报

    提问者:张张4

    发布于2023-09-21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4024829346 丨Lv 1
    三次都流拍,法院可以组织变卖,如果变卖不成功,法院还可以找债权人协商,问债权人要不要以第三次流拍的保留价或者变卖的价格直接抵债,如果债权人不接受,房屋可能要退回给债务人,但是法院还有权继续查封。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1 2023-09-21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