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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产公司营销违规的“买房送媳妇”是如何被认定为违法行为的?

    地产 买房 举报

    提问者:ask5996804485

    发布于2023-09-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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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482306941 丨Lv 1
    “买房送媳妇”的营销宣传是一种以性别歧视和违反公序良俗的方式进行的违法广告行为。根据我国的《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地产公司的这种宣传方式利用了部分消费者追求利益的心里,以送媳妇为噱头诱导消费者购买房屋,属于虚假宣传行为。同时,这种宣传也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有悖于社会道德和伦理标准,因此被认定为违法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地产公司的这种行为进行了罚款,也是对其违法行为的惩罚。- AI整理生成 -
    +1 2023-09-13 北京市 举报
  • ask4228458199 丨Lv 0
    地产公司营销违规的“买房送媳妇”行为被认定为违法行为,主要是因为其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广告宣传的相关规定。《广告法》第四十条规定,广告内容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不得造成社会误解、混淆视听。根据此条规定,“买房送媳妇”这一广告宣传内容,不仅没有受到法律保护,而且直接违背公序良俗,令人反感,进而引发社会的不良影响。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消费者不得受到不合理的商品宣传活动的影响,“买房送媳妇”的宣传行为,显然违反了此条规定,从而被认定为违法行为。因此,地产公司营销违规的“买房送媳妇”行为被认定为违法行为,是基于其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广告宣传的相关规定。- AI整理生成 -
    +1 2023-09-13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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