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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前还款后的提取频率和额度?

    首套房,公积金贷款,之前都是每半年自动到账一次公积金账户的余额。请问:1、贷款结清后,公积金提取总额是否为房屋总价+已还利息?公积金提取频率是半年一次还是一年一次?2、如果接下来又以公积金贷款购买了第二套房,是否在第一套房提取总额后,再申请提取第二套房? 北京市

    第一套 还款 总价 房屋 举报

    提问者:ask3495077475

    发布于2023-09-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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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017758502 丨Lv 2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一、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额度为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总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本息。原为每半年提取的,提取频次仍为每半年申请提取一次。二、若是在2019年1月1日后办理了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则需办理按月还贷提取。借款人在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时直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还贷业务,同时系统自动注销第一套房屋的提取申请单(住房提取单注销后,提取额度随之注销)。若为异地购房公积金贷款的第二套房屋,申请提取时需要先注销第一套住房提取单(住房提取单注销后,原房屋提取额度会随之注销),再新增第二套住房提取单。按揭购房需在购房贷款发放后、结清前提出申请。建议您在上述时限内合理安排办理第二套住房提取。注:二套房屋提取申请需与上次提取到账时间间隔满180天方可办理。三、我市购房提取政策如下:1.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在广州、本人户籍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配偶户籍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及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肇庆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提取。2.缴存人或其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已有自有产权住房,再在广州、本人户籍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配偶户籍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再提取。只要符合我市现行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职工购房可申请提取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及条件可查阅以下指南:本市购房公积金贷款参考: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按月还贷),链接如下:异地购房公积金贷款参考: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非按月还贷),链接如下:缴存人办理购房提取业务,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自助录入信息并拍照上传资料提交发起申请。线上提取操作详见: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 2023-09-0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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