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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双方在全国范围内有两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以还房贷名义提取额度如何计算

    我的妻子在大连有套房子,没用使用公积金贷款,我名下无房,现在我们打算在深圳买一套房子,想用公积金贷款家庭额度上限108万贷款,请问贷款后,我和我妻子的公积金是否可以以还房贷的名义,根据月度还款额度足额提取?如果换成仅以我个人名义做住房公积金贷款(60万),后续我们双方以还贷名义提取公积,提取额度如何计算? 北京市

    住房公积金贷款 房贷 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

    提问者:ask3415013450

    发布于2023-08-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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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029729775 丨Lv 1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您好!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如申请人或参与可贷额度计算的共同申请人为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当月之前应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十二个月(含)以上,并且累计缴存时间不少于三十六个月(含)〕,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4倍。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高于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独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符合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一定比例。具体贷款额度以柜台审核结果为准。公积金贷款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等详细内容,可查阅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办事指南-贷款类。放款成功后,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签订按月协议时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百分之六十,且不超过职工实际还贷额;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职工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办事指南-提取类”了解提取业务受理条件和申请材料等信息。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10 2023-09-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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