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业主生活 > 其他
  • 深圳市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管理规定的一些问题咨询

    一,M1改M0,通过产业调容途径,新增的建筑用途能否新建不可转让的配套宿舍及商业,若可以,新建的配套宿舍及商业均为不可转让的情况下,是否需要补地价?是否按《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里面的修正系数修正?补缴地价的办理流程是怎样? 二,拆除比例,根据题目的《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三)点,是否可以拆除全部建筑物? 北京市

    业主生活 其他 举报

    提问者:周嘉明

    发布于2023-08-23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5402385782 丨Lv 1
    给你看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您反映的事项,现答复如下:一、新增的建筑用途能否新建配套宿舍及商业应按照依据法定规划出具的规划涉及条件(用地规划许可)确定;根据《深圳市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管理规定》(深府办规〔2019〕6号)第十三条规定,“产业用地容积调整后,新增的建筑面积不得转让”,即该部分建筑面积产权限制条件为不得转让,并应按《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缴交相应的土地价款,不适用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修正系数。产业用地提容申请经批准后,用地单位可向我局辖区管理申请补缴地价并完善相关用地手续。二、关于拆除建筑物的比例问题,《深圳市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管理规定》(深府办规〔2019〕6号)第十一条已明确规定“拆除的建(构)筑物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合法已建建筑面积(以规划验收或不动产登记为准)的50%,且拆除建(构)筑物基底面积不得超过原宗地面积的30%。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拆除面积不受前款规定的拆除比例限制:(一)宗地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且实际合法已建成建筑面积容积率在1.0以下(含1.0)的;(二)因公共利益需要拆除部分或全部受影响的建(构)筑物的”。感谢您对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支持!
    +1 2023-08-25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