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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378052054 丨Lv 2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职工可根据公积金中心行政执法的要求,为职工本人补缴未缴或少缴的个人部分住房公积金。职工可以通过i深圳APP登录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选择“个人汇补缴-个人执法补缴”自助缴存。选择托收方式补缴的,请您确保公积金联名卡银行储蓄账户余额充足,如余额不足无法托收,职工须重新提交申请。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1 2023-08-2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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