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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政策解读

    关于政策中提到“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提取公积金的,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本规定的其他要求和本条前款规定之要求。”这一条,想请相关部门解读一下,如果贷款额度能到9万0,是在90万以上再提高10%,还是贷款额度提高10%以后也不能超过90万。 北京市

    提问者:ask4780377504

    发布于2023-08-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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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272445334 丨Lv 2
    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4倍。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高于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独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如符合相关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情形的,其最高贷款额度可以对应上浮一定比例。若未达到最高可贷额度,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提取公积金的,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但不能超过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具体贷款额度以柜台审核结果为准。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10 2023-08-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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