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阻止错误的行政程序?我家有间猪栏于1979年,和我的老房子一同审批修建是不是让老百姓有样学样呢?
律师,您好!如何阻止错误的行政程序?我家有间猪栏于1979年,和我的老房子一同审批修建,并于1993年上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2013年,经远安县公证处公正,之后相关单位依据?公证书(2013)鄂远安证字第248号,将该猪栏和我的部分老房子做了变更,划拨给了我的大儿子王梁,许他原址新建。经过多部门派人实地勘测,下发了准建通知书。我们做新房时,也将该猪圈进行了翻新。如果说通过公证、层层审批、证件合法的住宅还是违建,是不是意味着我们住的房子也是违建的,城管局可随时将其拆除呢?政府征收不合理,不肯面对过错、解决遗留问题,与我们协商不成,就用此流氓手段,达到目的,以此掩盖错误吗?政府执法犯法,是不是让老百姓有样学样呢?因此,该猪栏完全是依法审批重建,而不是私自随意违建的。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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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1451924004
发布于2023-08-07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