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婚后把户口迁到夫家,已经二三十年了。夫家有承包地,但村里没有重新分地给我我和妹妹可以享受这些留用地的有关权益吗?
我在婚后把户口迁到夫家,已经二三十年了。夫家有承包地,但村里没有重新分地给我。我一直耕种着夫家较少的土地。我的农村医疾保险是在夫家买的,选举权利也在夫家享受。我原在娘家有土地,现在娘家征地,有补偿费直接给到每户,亦有按每户征地亩数的百分之十二给回的留用地,但留用地是给村集体的,不能分到户,说是让村集体发展集体经济,村集体用来出租或出售等。然后把租金等按当时每户征地亩数占比分回各户。 另我的妹妹原在娘家也有土地,但她的户口是在娘家开始征地后,才迁到夫家,然后在夫家享受到夫家村集体征地款。她的农保等也是在夫家买的,选举权利也在夫家享受。 娘家征地时,补偿款到户,我父亲就把款项分给我和妹妹,当时,家里兄弟没有争吵。现在村集体里的留用地出租出售,村里按原来每户征地亩数的占比把租金等分到各户。娘家兄弟就说我们没有份,不给我们。我和妹妹可以享受这些留用地的有关权益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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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1630017490
发布于2023-07-31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