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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住房公积金基数的标准

    某国资委直属央企,去年未按年收入(录用通知书上的年收入,包含薪资,津贴,福利)除以12个月为基数缴纳住房公积金,只按平均每个月到手的月薪(不包含薪资,津贴,福利)为基数缴纳,请问是合理的吗,如何维权? 另外今年的住房公积金基数7月份调整后,也未按调动分公司之后的年收入(录用通知书上的年收入,包含薪资,津贴,福利)除以12个月为基数。是合理的吗? 北京市

    公积金基数 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3903551204

    发布于2023-07-2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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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611398221 丨Lv 2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您好!自2023年7月1日起,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22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2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不超过41190元(2022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3730元×3倍)。职工月平均工资(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360元。2023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新调入职工的缴存基数不在本次缴存基数调整范围内,仍沿用当前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相关通知,可查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通知公告。职工工资的构成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进行认定,具体以统计部门公布的规定为准。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1 2023-07-27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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