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深圳的房子是否可以用广州的公积金办理贷款$https://m.fang.com/ask/ask_51092350.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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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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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193140257
丨Lv 1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深建字〔2020〕137号)第一条,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须在本市落户满3年,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非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继续按照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的规定执行。上述所称社会保险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中的任意两个险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情形。居民家庭购买的商品房,只能登记在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成员名下,且符合深户购房资格的个人名下不得超过两套,符合非深户购房资格的个人名下不得超过一套。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本市户籍职工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本市购买首套住房的或职工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需合并计算的,应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公积金贷款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等详细内容,可查阅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办事指南-贷款类。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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