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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上没写的东西我给弄坏了怎么办

    合同上写出租房在房屋租赁期间为承租方提供室内设施,里面没有桌子,下一条是房屋租赁期间承租方应保持室内设施完好,发现丢损,承租方赔偿相应损失。我们把那张桌子脚磕掉了点,桌子边也有磨损不过不确定是不是我们弄的,我们要怎么赔偿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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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寒流飘过海

    发布于2012-07-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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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倪冬冬 经纪人
    从小学就开始看了,很多年了,肯定是王牌节目了
    +1 2014-12-11 举报
  • 杨传进 置业顾问
    你可以在网上看一下找中介比较靠谱
    +1 2014-09-23 举报
  • 马平 置业顾问
    是真的报纸上都出广告了呢,可以去看看前天的半岛首页
    +1 2014-08-05 举报
  • baikebaid 丨Lv 2
    即使租赁合同中没有列明的财物,如果承租人造成该财产的损害(自然磨损和消耗除外),承租人仍应承担赔偿责任。建议你向出租人说明情况,与出租人协商解决,比如你负责修理好,或者赔偿一点损失。
    +1 2012-07-05 举报
  • 和你分手 丨Lv 4
    一般这类的事情,只要双方都是明白人,主动给房东打一个电话都是可以讲明白的,当然如果遇上比较较真的房东,那就好好协商一下。毕竟只是破损,并不是毁坏,两种是有本质差别的。
    +1 2012-07-05 举报
  • hebejuju 丨Lv 0
    直接和房主说清楚,不必浪费不需要的。
    +1 2012-07-0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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