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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niuB 丨Lv 0
    没有这个规定的。关于拆迁安置房的位置并没有法律方面的强制性规定。根据国务院令第590号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安置房的补偿方式属于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关于位置的规定也仅仅是就近地段。没有所谓的超过3公里的法律规定。
    +1 2023-06-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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